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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西客站工程指挥长被判刑

1998-09-01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任海涛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任海涛报道:日前,北京顺义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,判处北京西客站原工程指挥长杨文章有期徒刑8年。

杨文章在担任西客站工程指挥长期间,伙同财务主任李忠恒,将300万元工程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,一年后得利息31万余元,然后二人私分。顺义检察院经周密侦查,破获了这起大案。(详细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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